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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

作者: 编辑:离退休工作处 发表于:2025年03月06日 文章点击数:  【打印】

第一条 集体领导制度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,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方式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,对支部内的重大问题要听取党员意见,党支部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。

第二条 学习制度。党支部要建立理论学习制度,改进学习方式,创新学习内容,保证学习效果。建立党员个人自学档案,督促党员撰写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,并定期进行检查。

第三条 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、党小组会和上党课,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。

(一)党员大会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。根据需要,可随时召开,主要内容:

1.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、指示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;

2.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

3.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;

4.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;

5.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;

6.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,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,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,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。

(二)支委会。支部委员会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。根据需要,可随时召开,主要内容:

1.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议,围绕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;

2.讨论研究党员教育、管理的措施,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,研究讨论群众工作,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,以及工会、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;

3.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。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。

(三)党小组会。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。根据需要,可随时召开,主要内容:

1.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,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;

2.分析党风状况,提出改进意见;

3.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,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,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,提出意见,供支部参考;

4.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,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、工作、思想等情况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

5.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,研究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。

(四)党课。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,党员上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,由各支部负责实施,支部委员轮流主持。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。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。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,党的中心工作,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,形式多样开展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基本知识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;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在所在党支部讲专题党课。

“三会一课” 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,突出党性锻炼,以“两学一做”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为基本内容,坚决防止表面化、形式化、娱乐化、庸俗化。

第四条 组织发展制度。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、考察,做到培养有计划、教育有内容、考察有记录,入党考察材料齐全、规范,成熟一个发展一个。做好预备期满党员的按时转正工作及转正程序的规范化。加强对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指导,重视在优秀学生和优秀中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。

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,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,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。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“团结—批评—团结”的原则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会前认真组织学习、广泛听取意见、深入交心谈心,会上认真查摆问题、深刻剖析根源、明确整改方向,会后逐一整改落实。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,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。

第六条 支部主题党日制度。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,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开展1次,每次确定主题,组织党员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集中学习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生活会、党员思想汇报、民主评议党员、民主议事、“创先争优”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。党委组织部和各党总支对党支部执行“三会一课”情况进行指导检查,对组织生活不经常、不认真、不严肃的,要批评指正;情况严重的,要采取整顿等措施,并进行组织处理。

第七条 谈心谈话制度。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,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。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、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、支部委员与党外师生必谈。谈心谈话要突出重点,坦诚相见,既要相互交流思想、沟通工作生活情况,又要相互听取 意见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。支委会成员要带头谈,也要接受教工党员、上级党组织约谈。

第八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,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,督促党员对照党章党规、党员标准、入党誓词和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。民主评议按照学习动员、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评定等程序进行,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、工作作风、遵守纪律、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、道德品质等。强化结果运用,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根据民主评议结果,对党性不强的教工党员,进行严肃批评教育,限期改正;经教育仍无转变的,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处理。

第九 联系群众制度。党支部要定期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意见,支部委员和党员要分工联系本单位的师生员工,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、政策,帮助和反映他们的问题和要求,做好思想工作。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,党支部每学期检查总结一次。

第十条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。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,并加强管理。对外出党员提出明确要求,确定专人负责联系、管理。外出党员每半年应向支部汇报一次学习、工作和思想情况并按规定交纳党费,返回后要及时汇报情况。

第十一条 请示报告制度。党支部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、反映情况、分析问题、提出意见建议。每学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1次工作,听取党员的批评、意见和建议,接受党员的监督。每年度向所在党总支书面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接受上级党组织考核。

第十二条 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制度。党员应按月足额交纳党费,党支部要认真登记并于月底前上交党总支,党总支统一上交上级党组织。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,合理使用支部活动经费,每年向支部党员公布党费缴纳和使用情况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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