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人事处网页“下载专区”栏目下载四川文理学院师资培养审批表。
2、报考人员如实填写;
3、所在部门签署意见,教务处签署意见,分管校长签署意见,校长签署意见;
4、报人事处审核,将材料交人事处(师资培养审批表,招生简章),签定培养合同;
5、参加考试,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复印件交人事处。录取为非在职定向培养者,办理离校手续;
6、办理入学手续,到定向培养学校就读;
7、毕业后将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(各2份),学籍档案交人事处登记备案,按培养合同报销相关费用。
下一条: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流程
版权所有:Copyright @ 2016 四川文理学院离退休工作处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. 办公电话:15308241573 地址: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ICP备案号:蜀ICP备06020089号-1 、网警备案号:51170003000124